國有獨資公司是否要設立監事會制度
國有獨資公司需要設立監事會,用于監督執行人履行職務的行為。
監事會中必須要有職工代表,職工代表選舉產生。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條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監事會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職權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有什么職責
1.監事人承擔檢查公司財務的責任;
2.監督董事、高管履職;
3.維護公司利益;
4.提議召開股東會議,監事負有勤勉和忠實義務;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議案;
6.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監事的其他職責。